退款政策

【商品7天鑑賞期】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(7天含假日)。
※7天鑑賞期為「考慮期」並非「試用期」,若產品經拆封、使用,致使無法回復您收到產品時的原始狀態,恕無法退貨

【聯繋客服】
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貨。
※若您已收到紙本三聯式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

【退貨須知】
  1.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
  2. 只可接受整組訂單退貨,恕無法接受部分退貨。
  3.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    (1)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
    (2)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故障、磨損、擦傷、乱傷、髒污等
    (3)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已開封
    (4)附加贈品已開封
    (5)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
    (6)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
    (7)惡意或大量退貨
    (8)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再一次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
【退貨流程】

聯絡客服人員確認可退貨提供款帳戶資訊→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→
將退貨商品寄送回本公司(運費消費者負擔)→收到退貨商品確認無誤後進行退款流程

【退款說明】

請在確認可退貨後,提供退款帳戶資訊,待本公司收到退貨產品後,在14個工作天內將款項退還至消費者提供之帳戶資訊。


(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、修正、暫停或終止各項活動權利,如有爭議以本公司說明為主。)